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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約能源委員會

大漢技術學院節約能源委員會
一、依據辦法
大漢技術學院節約能源委員會設置辦法
二、委員會成員
1.主 席:校長
2.召集人:總務長
3.當然成員: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、各教學單位一級主管
4.遴聘委員:教師代表三人、學生代表二人。由召集人提請校長聘任之,
委員會成員任期一年,期滿得續聘。
三、職掌
1.建立本校節約源制度,擬定節約能源之目標與工作計劃。
2.彙集研議節約能源及能源管理之相關法規。
3.省能技術、措施與方法之推廣與實施。
4.各單位節約能源事項之監督及輔導。
5.督導採購能源效率高或具環保標章之產製品。
6.節約能源事項之宣導、教育與訓練。
7.研議校長交付之節約能源事項。
8.其他有關節約能源之事項。